西藏自治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