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湿地保护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