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油茶产业布局,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实施规划。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扶持政策,支持油茶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选育与推广、种植基地建设、茶果(籽)初加工与储存、山茶油加工与质量检测、科技创新与机械设备研发、文化培育、宣传推介、品牌建设、生态旅游等,推动油茶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