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掺有其他品种油脂和添加物的食用植物油,不得以山茶油为产品名称。采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