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弘扬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三门峡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