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河道保护与管理的宣传教育,普及河道保护与管理相关知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河道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