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治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保障河道防洪、排涝、供水、生态安全的基础上,科学开发拓展河道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居民休闲、健身、娱乐、旅游等需求。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