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