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十三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审查的意见,决定将任免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