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五章 职业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辅警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辅警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报酬或者安排补休。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