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技术,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施设备和用品、器具。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