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十九条有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依法成立;(二)已经依法履行相应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三)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招标还应当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技术资料。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