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发包与承包第十条有效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综合管理能力和相应资质条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具备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业务能力和相应资质条件。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