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或者转办。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