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文联、社科联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