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建立省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按照规定及时向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推动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进行数字化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应用场景,提高公共文化数字产品品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