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年报制度,并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的活动项目、服务效能、经费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