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对在人才凝聚、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科技智库等工作,以及在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