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科学技术协会工作,在人员、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基层组织和学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