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有效临时建筑不得用作农贸市场经营。本条例实施前临时建筑已用作农贸市场经营的,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