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