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技术推广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农业机械示范点,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化机构,应当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等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