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实施轨道交通线网专项规划时,由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分期建设规划。轨道交通分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机关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