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29日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