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价、变相涨价。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票务规则,规范票务管理行为。票务规则应当公开。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