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保证轨道交通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与轨道交通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并依法验收。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