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第五十六条有效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控制目标要求。水质未达到控制目标要求的,责任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达标。以河流中心线为行政区划界限的共有河段,由相邻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