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免疫与登记第十三条有效个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固定住所;(三)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