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旅游活动以及乡村旅游的规划开发、引导扶持、发展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