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