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其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一致。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