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三章 指导与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贴息、风险补偿基金等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