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采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政府养老服务补助、补贴、奖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责令退回,给予警告,并处以骗取资金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