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医养与康养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利用本地资源引进康养产业市场主体,开发健康养老、旅游养老、生态疗养、中医保健等地方特色品牌康养项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