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建筑、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康复辅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