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出行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动老年人、残疾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改造,对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