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室内供热管线或者散热器等不符合供热要求的,热用户应当按照热经营企业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室内装修遮挡公共供热设施影响维修、抢修的,热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不得拒绝。

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