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六章 供热应急保障与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有效实行供热综合评价制度。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供热经营企业在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中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在对供热经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时,应当将诚信考核、规范化考核、智能供热情况,以及延长供热期限、提高供热温度、居民满意度等情形作为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