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六章 供热应急保障与监督检查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城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供热经营企业经营活动、服务情况以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设置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处理检查发现的和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