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保障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