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对城市书房进行宣传和推广,引导市民树立崇尚阅读、终身阅读的理念。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