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根据城市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保证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规格、形状和材质等要素。

户外广告设施的数量、体量、形式、位置、造型、色调、朝向、高度、材质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