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规划在非市政设施上的户外广告位,业主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应当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广告位经营权;非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业主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出让广告位经营权。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