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第十三条有效禁止在城市市政设施以及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的户外广告。但是,设置期限在三十日以内的户外公益广告除外。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