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二十一条有效建筑照明工程应当选用节能型产品,在保证照明质量前提下,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降低照明电耗。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