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设置举报投诉专门场所、举报投诉信箱和电子信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指定专人受理举报投诉和依法告知处理结果。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