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各级各类档案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档案馆的设置和布局方案,依照国家档案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市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