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带、运输、邮寄出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