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损毁历史建筑水利工程的,依照《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