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水库、水闸、泵站、渠系等水利工程应当实行等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